8r2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为了保密起见,纪委和检察院除了在自己的辖区内设有办案点审讯涉案人外,还在外地设有多个办案点,姚正军就是被带到徐州市睢宁县睢城镇常青社区的清源宾馆办案点审讯的。 8r2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清源宾馆办案点是徐州市睢宁县纪委搞的,宿城区纪委是借用这里办案,当然,作为交换,宿城区纪委也会把自己的办案点借给睢宁县纪委使用。8r2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这个办案点看起来很普通,前院对外接待来往司机车辆,而后院隐秘处就是“行刑处”。8r2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一开始,姚正军就被关押在清源宾馆,由检察院和纪委的办案人员联合审讯,但不久因为办案人员在来往途中出了车祸,就把姚正军转移到了宿城区纪委第三工作室。说到刑讯逼供,这个很正常,因为有的人很硬,就是不开口,所以不搞刑讯逼供拿不到需要的口供。宿城区埠子镇土管所臧所长就是这样被搞死的,对外说是畏罪自杀,有新闻媒体来采访都被摆平了,最后把十几万“赃款”退给了死者家属,还赔给死者家属20多万,另外政府给死者的母亲和妻子每人每月补助400元,死者的两个儿子由政府抚养到18岁为止。8r2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为了探个究竟,记者在知情人的陪同下,驱车来到睢城镇常青社区,在离宾馆大约200米的地方,记者拿着相机下车拍照,没有想到引起了看管人员的高度警觉,这个手拿铁锹的青年,气势汹汹的大声呵斥记者为什么拍照。看着他手里的铁锹和凶神恶煞的样子,记者没有多言,赶紧上车离去。8r2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四、检察官白条收钱入个人账户8r2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在姚正军被关押期间,要求姚家属缴纳保证金20万元,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徐建强,把钱都存在了自己的账户上,而且给姚正军的家人打了一个白条,落款处是:“市纪委专案组”。8r2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检察官让姚正军退出“赃款”,家里没有钱,就让姚正军给朋友打电话“借”,就这样姚正军一个个电话打了出去,80万元赃款也陆续进入了检察官徐建强的账户。8r2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从此不难看出,检察院不但违反财经纪律,而且从收款单位“市纪委专案组”字面证实,姚正军所说检察院2010年7月6日至7月28日和纪委联合办案的事实。8r2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疑云重重 专家解答8r2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2010年11月9日,一审法院开庭审理姚正军受贿一案,但由于检察机关在庭审前未将案件全部证据材料移交法院,辩护律师未能阅看和复制上述证据材料,因为无法对检察机关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法院不得不宣布休庭,并要求检察机关庭后移交全部证据材料。8r2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刚开庭不到一个小时,就因为检察机关未按时移交证据而休庭。8r2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2010年7月6日至7月28期间,宿城区检察院参与了姚正军案件的审讯,按照最高检的规定应该在审讯过程中对姚正军同步录像,姚正军有权利要求检察院向法院提供,并当庭播放录像。检察机关如果拒绝,就有瓜田李下之嫌。另外,为了自证清白,排除刑讯逼供的嫌疑,检察机关也应该主动向法院提供审讯期间的同步录像。8r2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从检察院和纪委提供的文件资料上:《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报请逮捕意见书》称2010年7月6日纪委把姚正军案件移送到检察院的,同日,检察院还下达了《立案决定书》。而纪委出具的《案件移送函》称移送日期是2010年8月10日。有人称这是检察院刻意规避刑讯逼供和纪委“联合办案”的真实意图。8r2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中国刑法学会副会长、博士生导师刘宪权等法学专家对姚正军涉嫌受贿案出具了论证意见,他们认为:姚正军已经提供了较为充足的证据证实案件可能存在刑讯逼供,审判机关应暂停本案的实体审理,首先审查检察机关在本案中可能存在的违法取证问题。目前检察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未能充分证明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合法性,不能排除刑讯逼供的可能,应运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将被告人供述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8r2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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