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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业主权益都应维护JhQ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8月4日,正因为湖墅嘉园几十户业主由于种种原因拖欠物管费,“怡华物业”把其中8户业主告上了法庭。“我根本不知道‘怡华物业’把业主告法院了,他们急于告法院可能与年底物管合同到期有关,因为欠费的远不止8户业主。”湖墅嘉园业主委员会主任席文龙在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说,2009年1月,他与“怡华物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物管费从0.9元/平方米提到1.2元/平方米(含公共能耗费),但小区墙面漏水、停车、卫生、治安等问题还是有的,就连前段时间绿化带种树也是他这个60多岁的人亲自动手的,“可按照《湖墅嘉园小区物业服务标准》,他们应该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JhQ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对此,“怡华物业”湖墅嘉园管理处主任李超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说,“(业主)反映的房屋漏水等问题,我们已经向开发商反映了,应该找开发商处理”。JhQ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夏晶晶律师则认为,《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提供的服务内容、业主享有的权利及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等作了明确规定。湖墅嘉园业主委会与“怡华物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也规定,“物业服务内容含房屋建筑公共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JhQ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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