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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事中国方案再惹争议集体协商有名无实

时间:2011-12-07 06:28:55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作者:
iCW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不过也有员工称,“我承认我接受了。再闹下去没任何实际意义。”“估计过完年很多人都要找后路啦,只能过完年走人。”“其实说实话,百事一分钱不给你,你也没招。”iCW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我不满意,可是不满意又有什么办法呢?还想继续干的就在这好好干,不想干的就准备拿钱走人了,毕竟法律上不支持我们。”小赵向《中国企业报》记者介绍,“特别是一些来得久的同事,7年、10年以上的,现在年龄不上不下的,上有老,下有小,在百事以外,不好找工作呀。”iCW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采访中还有百事员工向记者表示,“百事公关部的人为什么不向媒体公布赔偿的细节,是怕叫专业人士找出弊病吗?”“这不是谈判!是百事单方面的方案!劳资双方不对等。很难看出诚意。”iCW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自公告发布后,已有以成都百事维权和兰州百事维权自称的微博发帖称,其所在地的职工代表会已经否决了百事可乐的员工保障方案。iCW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据记者了解,此前全国多地的百事可乐员工提出的补偿方案中,呼声最高的是“N+12”财务补偿,即将百事以往服务年限数加上12,最后乘以员工的月平均工资以计算补偿金额。而这“12”,被员工视为是一种违约经济赔偿金。而百事的“解决方案”,则被视为仅仅是“N”的财务补偿方案,与百事员工要求差距较大。iCW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而与百事员工的激烈反应不同的是,百事在公布方案时所作出的“声明”提及“公司并无法律义务和责任支付员工补偿金。”iCW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律师赵占领表示,如果只涉及股权收购,不是资产收购,员工所签劳动合同的主体没有变化的话,劳动合同还是继续有效的,其实不涉及补偿的问题。而《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投资人等变化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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