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先生驾驶江淮小客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客车的轮胎突然发生爆胎。乘坐在客车上的一名婴儿被甩出,不幸身亡。段先生在赔偿孩子父母后,将肇事汽车的生产方及销售方告到法院,索赔34万余元。据北京晨报报道,1月9日,丰台法院开审此案。段先生及亲属抱着损坏的轮胎出庭,作为证据向法官出示。qeb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9日早上,原告段先生与多名亲属赶到法庭,他们抱来几个损坏的轮胎,其中损坏最严重的一个轮胎就是段先生车上的爆胎。提起事发的经过,段先生仍心有余悸。段先生回忆说,前年他购买了一辆江淮小客车,事发前他开着车回老家探亲,在返京之前发现轮胎损坏,换上了一个新的备胎。2011年5月6日,他驾驶江淮小客车,载着多名亲属,从老家返回北京。途中,客车行至山东省曲阜市日东高速公路上,他在正常驾驶,突然车辆向右倾斜,他急忙向左打方向盘。“我意识到车胎爆了,车撞在护栏上又弹开了。”段先生说,当时他的姐姐抱着三个月大的婴儿小雨(化名)坐在后座上,当客车撞向护栏时,车的后门自动开了,姐姐和孩子都被甩了出去,造成姐姐受伤、孩子死亡。qeb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作为婴儿的舅舅,段先生提到死去的孩子,忍不住流下眼泪。在事发后,他赔偿了姐姐一家34万余元。段先生将肇事车辆的生产方安徽江淮汽车(6.15,0.19,3.19%)股份有限公司及销售方告到法院,要求二被告支付自己赔偿死者家属的费用34万余元。qeb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在庭审中,段先生向法院出示了损坏严重的爆胎,作为自己的证据。“我在事发后报了案,交通部门确定是客车的右后轮胎爆胎。”段先生表示,由于肇事的江淮客车存在质量问题,发生爆胎,才会引发此次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小雨死亡,二被告应该承担赔偿责任。qeb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在审理中,丰台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涉案的爆裂轮胎进行鉴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是,轮胎在行驶过程中,受到异物对轮胎穿透型的刺扎,造成轮胎较快速度的漏气,最终造成轮胎破裂。被告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人说,根据鉴定结论,该公司提供的汽车产品是合格的,此次事故不是因为产品质量导致的,他们没有任何过错,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肇事车辆销售方的代理人表示,他们销售的产品是合格的,没有收到国家相关部门的通知说明涉案汽车有任何质量问题,所以他们没有过错,原告方不应该向他们追偿损失。但是,段先生不同意这份鉴定结果。段先生对法官说,“我要求重新作出质量鉴定。”qeb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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