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深圳的杨先生满心欢喜趁着“五一”小长假来到海南旅游度假,但住进海口一家酒店的第一天晚上,浴室的玻璃门突然爆裂,划伤了左手中指筋腱,在医院里呆了三天不说,酒店还百般推脱责任,不愿意给予相应的赔偿。在旅游、工商部门先后介入调查后,酒店方面仍然只同意赔偿杨先生在海口住院治疗的实际费用,而不愿承担其他责任。20日下午,杨先生带着遗憾和伤痛踏上归程时表示,接下来他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hKy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酒店推脱责任,杨先生气愤又无奈hKy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4月30日,记者在位于海口市龙华路一家医院见到了正在这里治疗的深圳游客杨先生,据他介绍,4月28日下午,他从深圳飞来海口,住进朋友预定的海口万国大都会酒店1618房,稍事休息后,他准备洗个澡和朋友出门散步,不料意外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因为浴室里面没有放置洗浴用品的地方,我的洗浴用品只好放在洗脸台上,这样就免不了要进进出出地拿东西,可是浴室的玻璃推拉门突然在拉的过程中爆裂了,玻璃渣子四处乱飞,其中一块飞到了我手左手背上,划断了左手中指的筋腱。”hKy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杨先生的朋友宋小姐说,当时只见鲜血不停地往外涌,两个人都被惊呆了,回过神来才赶紧叫来服务员,在询问了最近的医院地址后,匆匆忙忙地将伤口包扎了一下,就急忙打的赶往医院。经医生诊断,杨先生的中指筋腱破裂,需要进行缝合手术。当晚,杨先生在医院接受了手术治疗。宋小姐说,尽管酒店方面也派了一名工作人员陪他们到医院,但没有在医疗费用方面给予他们任何支持。hKy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4月29日,宋小姐代表杨先生找到酒店,希望酒店能够支付相应的医疗费及赔偿费用。但酒店方面表示,需等界定责任后再做出赔偿。无奈之下,杨先生和宋小姐只好向工商部门12315热线投诉,工商人员表示这属于旅游消费纠纷,建议他们向12301旅游投诉热线求助。在接到杨先生等人的投诉后,海口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赶到酒店了解情况,并召集酒店有关负责人和杨先生进行协调,但由于酒店方面坚持“一次性赔偿5000元,不再承担其他责任”处理方法,而当时杨先生已经花去了4000多元治疗费,因此没有同意,最终旅游部门的协调无果而终。hKy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4月30日,海口市工商部门也派出工作人员召集当事双方进行协调,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仍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hKy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杨先生认为,他到酒店住宿,酒店就应为他的人身财产安全承担责任。因此要求酒店承担左手中指筋腱受伤的全部治疗费用,同时这一意外伤害导致他在短期内无法从事自己的软件开发工作,酒店应按照深圳的平均工资标准支付一个月的误工费;此外,这次意外伤害给他的人身和精神都造成了较大伤害,因此酒店还应赔偿3000元的营养费补偿。hKy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但海口万国大都会酒店的有关负责人却认为,发生这样的事情可能和杨先生在推拉浴室玻璃门过程中“操作不当”有关,而且杨先生提出的赔偿标准过高。他说,酒店只能承担杨先生在海口医院治疗的费用,对于其回深圳之后的医疗费用,由于酒店无法掌握,只能由其自己负责任;而且杨先生提出按深圳标准支付误工费的要求酒店认为过高,无法接受;至于营养费赔偿更是“离谱”,酒店不能同意。hKy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记者发稿时获悉,4月30日下午,在工商部门协调下,万国大都会酒店终于同意支付杨先生已经实际花掉的医疗费4400元,对于后续医疗费等其他赔偿,酒店的态度依然是推脱和拒绝。这让杨先生既气愤又无奈,由于必须要返回深圳,他只能暂时接受这样的处理结果,不过他已经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取证,适当时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hKy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北京大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清理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消法》第4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hKy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本案中,海口万国大都会酒店就负有必须为杨先生提供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如果酒店拿不出证据证明杨先生的受伤和其在推拉浴室玻璃门过程中“操作不当”有关,就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在内的全部赔偿责任。如果酒店一味的推卸责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索要赔偿。hKy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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