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学校:被指性别歧视遭女大学生起诉2008年生效的《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了就业歧视案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迄今尚无女性求职者因性别限制而起诉,本案很可能将是第一起此类案例。”并赔偿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女子挑战巨人学校“只聘男生”已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专家称可能成为“性别歧视第一案”V8s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V8s上海之声-美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