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表示,按照证书显示的信息看,董酒的配方曾经被确定为“科学技术秘密”,但是使用“国家保密配方”的说法并不妥当。其次,根据最新的定密情况:2006年由科学技术部及国家保密局颁布的证书中只提到其生产工艺是“科学技术秘密”,无法证明其配方仍属于“国家秘密”。董酒据此称国家机关曾授予董酒“国家保密配方”称号的宣传用词并不妥当。bMe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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