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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说法KiU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网上售药须有“证”有“资质”KiU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晚报记者 许沁 报道KiU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对于网上发布药品信息、网上交易药品,必须先“领证”,取得相关“资质”。药监部门表示,在我国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活动必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其中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考虑到网上购药的最大问题是用药安全,为此,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信息服务的单位或组织,必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KiU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低成本吸引不法销售商进入KiU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由于网上卖药订购便捷、低成本运营,具有一定隐蔽性,吸引了一些不法销售商进入。目前通过药监部门监督检查发现,网上发布药品信息、网上卖药的主要违法销售行为具体包括:未获取网上交易资质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药品;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经营精神药品,如一类精神药品三唑仑等,甚至还假冒正规网站等。对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其他任何个人,未取得资质网上卖药,有关部门将会同其他监管部门作出处理。KiU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获得由国家食药监管局批准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的单位有125家,本市有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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