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省城刘女士向本报投诉称,她开了一家美容院,去年9月,她与珈蓝美业机构签订了一份合同,一次性支付给对方9000余元货款购买化妆品,直到现在,对方只提供了6000余元的货。“我找到对方要货,但对方一直拿不出来。”刘女士称,她向对方提出退款,对方却一直不同意,且相互推诿。tFE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8日,珈蓝美业机构一名工作人员称,因他们公司与厂家存在一些问题,刘女士所需要的货过一段时间才能送过来,如果要退款,按照双方的约定,刘女士必须把以前拿货时的一些配送产品退回。tFE上海之声-美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