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日公布2013年第3季度拖拉机产品质量省监督检查结果,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洛阳市两企上不合格名单。j5u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本次监督检查共抽取了开封、洛阳、周口3个省辖市18家企业生产的18批次产品。依据GB/18447.1-2008《拖拉机安全要求第一部分:轮式拖拉机》、GB/6376-2008《拖拉机噪声限值》、GB/T15370.1-2012《农业拖拉机通用技术条件第一部分:50kW以下轮式拖拉机》和《2013年拖拉机产品质量省定期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拖拉机的安全配置、安全防护、制动性能(停车制动) 、制动性能(冷态制动平均减速度)、 转向性能、照明信号装置、安全操作警示标志、安全使用信息、噪声(动态环境噪声、驾驶员操作位置处噪声)、排气烟度、燃油箱安全标志、严重故障和致命故障、发动机标定功率、发动机变负荷平均燃油消耗率转矩储备率最大牵引力、最大牵引功率、液压提升力、离合器和变速箱工作性能、使用说明书、最大转矩点与最大功率点的转速比、提升时间、静沉降率、密封性、一般故障等主要项目进行了检验。j5u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经抽样检验,洛阳映山红拖拉机有限公司的“新东方” 轮式拖拉机(新东方-200P 2013-8-1)、洛阳裕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东方之光” 轮式拖拉机(东方之光-200P 2013-7-1),动态环境噪声项目不合格。j5u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河南省质监局表示,已责成相关省辖市、直管试点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检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j5u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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