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三角,近年像陈惠君这样的基层银行行长“违法圈钱”的案件并不鲜见。bsD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2013年9月,先后担任原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和延中支行副行长的陈强,因犯诈骗罪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50万元。从2008年4月至2009年5月,陈强骗取被害人唐某、朱某、葛某、蒋某资金共计人民币3000余万元,至案发前未能归还。bsD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2009年,温州银行瓯海区梧田支行原副行长林某骗取储户8000万元填补炒汇亏损,最终被温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原义乌市农村合作银行赤岸支行副行长冯民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823.8万元,被义乌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2011年12月28日,原农业银行江阴要塞支行行长孙锋与父母、妻子和一对儿女举家出游后失踪,随后被媒体曝出其以“行长”身份向江阴当地的个人和企业集资借款高达2亿未偿还。bsD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2014年1月广受关注的“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华丰路支行1亿元不翼而飞”事件背后,也闪现着该行行长方振的影子。bsD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2008年7月,高莉娟(方振的高中同学)与朋友任慧(化名)在农行杭州分行石祥路支行开立活期账户,至2014年1月24日,两人突然被告知她们的存款“没有了”。她们将矛头直指方振。“2008年,方振建议我将生意上的流动资金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入他时任行长的农行杭州石祥路支行。我考虑到方振是行长,就放心将资金交由其打理。后来方振调任至华丰路支行任行长后,我又将资金转了过去……”高莉娟介绍。bsD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早报记者发现,上述银行行长“违法圈钱”的个案中,受害者往往都是相信银行行长这个身份才借钱的。而这些行长总是许诺远高于银行存款的高利率向身边人借钱,对象主要是亲戚、朋友和银行客户。bsD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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