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图-签了赴美生子协议想退款 美宝之家称宝宝在国内生出可退一半
女士提出退款请求,被告知退款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孩子有国内的出生证明,二是孩子出生前后,夫妻无赴美记录。 /晨报记者 张佳琪
晨报记者 李东华 见习记者 肖 翔
今年年初,程女士怀孕后决定去美国生孩子,最终选择了一家名为“美宝之家”(中国注册机构:上海美致嘉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机构,签订了19.5万元的服务合同,之后分两次支付了7.8万元的首付款。后来,因各种因素,程女士提出退款请求,却被告知退款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孩子有国内的出生证明,二是孩子出生前后,夫妻无赴美记录。
“要满足这两个条件,等于是我们不选择‘美宝之家’,就不能再选第二家机构,甚至要放弃去美国生小孩了。”程女士说,这个退款条件有点像“霸王条款”了。
对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并没有“赴美生子”这一业务的说法;这类公司与顾客签订合同时,如果写有“赴美生子”这4个字,那就是违规行为;但如果对方在合同中只写提供咨询等,的确很难监管。
想要退款,条件“霸王”
张先生和妻子程女士经营着一家几十人的小公司。今年年初,程女士怀孕了,小两口便开始为宝宝忙活起来。最终,两人决定去美国生孩子。
有了这个想法后,张先生和程女士开始关注起赴美生子的信息,最终选择了一家名为“美宝之家”的机构。
2月29日,两人一起到“美宝之家”的一家分公司,签订了19.5万元的服务合同,之后分两次支付了7.8万元的首付款。张先生说:“当时问过‘美宝之家’的顾问,不去的话能不能退款,对方说只要没去就能退。”
签好合同后,张先生和程女士接受了两次咨询服务:第一次咨询时间不超过1小时,第二次不超过半小时。
程女士说,因为销售人员提供的资料都是美国月子中心的环境介绍,并没有起到实际帮助。最终,综合各方面因素,程女士于6月28日正式向“美宝之家”提出退款请求。
程女士没想到,“美宝之家”提出了两个退款条件,一是孩子有国内的出生证明,二是孩子出生前后,夫妻无赴美记录。
“要满足这两个条件,等于是我们不选择美宝之家,就不能再选第二家机构,甚至要放弃去美国生小孩了。”程女士说,这等于剥夺了他们选择的权利,有点像“霸王条款”了。
当程女士打算继续和对方交涉时,对方却采取了拖延战术,不再回复程女士的信息。
合同细节把风险规避了
眼看着7.8万元的预付款要打水漂,程女士开始琢磨起当初签订的合同细节。
她们当时是以自己的公司名义与“美宝之家”签署的合同,虽然“美宝之家”在宣传时一直自称系“赴美生子领先品牌”,但在签订的合同上却对“赴美生子”只字未提。
合同中,“美宝之家”明确“不提供医疗服务”。甲方享有充分的自由选择医院、医生为其提供医疗服务的权利,甲方应通过和正规的美国医院医生签署合同来保障自身权益,乙方不对甲方和医院医生之间可能产生的纠纷或事故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努力协助甲方解决或有的纠纷或事故,期间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应甲方要求,乙方可根据过往的经验,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信息查询。
除这份《咨询服务合同》外,还有一份《月子中心服务细节确认单》,对客户和入住信息作了进一步明确,包括预产期、约定入住时间、月子中心服务明细等。
程女士说,看完合同后,她发觉对方几乎把能规避的风险都规避了。
公司高层称或错发信息
晨报记者登录工商局网站查询发现,“美宝之家”在上海市工商局注册的全称为“上海美致嘉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商务咨询、旅游咨询”等。那么,该公司是否有质资提供月子中心服务呢?
据该公司市场总监介绍,“美宝之家”在美国的月子中心使用的是商业用地,不存在不合法的问题,程女士的担忧根本就不是问题。对方还表示,只要客户的需求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公司一定会配合客户的需求。
对于程女士提出的,如果要退款,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孩子有国内的出生证明,二是孩子出生前后,夫妻无赴美记录。这是否属实呢?
对方表示并不知道详情,可能是工作人员失误,错发了信息。最后,该负责人表示,公司会继续与程女士沟通。
程女士说,后来,她接到了“美宝之家”售后服务人员的电话,对方表示愿意给程女士降价优惠或者升级套餐。在程女士拒绝后,客服又表示,可以特殊处理程女士的请求,为其办理50%的退款,但需扣除掉一些相关费用。
[主管部门]
如写赴美生子 就是违规行为
通过网络搜索,记者先后联系了5家自称可以办理“赴美生子”业务的中介公司,价格从15万元至80万元不等,每家公司均称自己在美有着独家的“月子中心”可供选择。
那么,这些公司究竟是否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呢?
一家中介公司的何小姐直言,这类公司的注册范围只有商务咨询、旅游咨询,“这个业务大家都是这样做的,执照上是不可能打出‘赴美生子’的,但所有的环节我们都可以搞定。”
由于担心这类机构不正规,一些准妈妈可能期望通过旅行社赴美产子,但记者采访多家旅行社获悉,这基本不可能。
“一些小的旅行社可能会代理赴美产子这项业务,但正规旅行社肯定不敢做,吃力不讨好也赚不多。”一位旅行社内业人士说,“通过旅行社办理的话,旅行社必须承担担保责任,万一孕妇在美国生产后不准时归国,届时旅行社会很麻烦,严重的将被吊销营业许可,现在很少有正规旅行社会涉及此项业务”。
晨报记者先后联系了普陀、浦东新区等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中一个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这类公司与顾客签订合同时,如果写有“赴美生子”这4个字,那就是违规行为,只要有人举报,将一查到底;但如果对方在合同中只写提供咨询等,的确很难监管。
[律师观点]
签署这类合同 应该提高警惕
上海市融孚律师事务所杨维江律师认为,对于消费者而言,程女士夫妇有权利随时终止及解除合约,但因对未来自身能得到的服务感到担忧继而提出解约,理由的确有些牵强。
虽然程女士夫妇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是“赴美生子”,但实际签订的《咨询服务合同》对此进行了规避。如果程女士夫妇认为对方涉嫌超范围经营,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要求对之进行行政处罚,但会不会因此而否定该合同的效力,也很难说,毕竟行政处罚和民事合同是两个独立的法律评价,因此建议市民在签署这类合同时应该提高警惕。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张军表示,美国人是没有月子这个概念的,自然也就没有相关法律来约束月子中心这个行业。如今,在美国的月子中心大多是旅馆,这些旅馆可能是正规旅馆,更多则是非法经营的家庭旅馆,这些旅馆本身没有任何医疗设施及医疗服务能力,他们一般和当地的华人私人诊所进行合作。
张军说,从去年开始,“赴美生子”这一现象,已引起美国政府的关注,并对一些“华人月子会所”进行了严查,建议市民在选择相关服务时一定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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