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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帮不少人找到东西”rWP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对此,洪国才认为,有偿招领虽然不是拾金不昧,但也不是“做好事”的反面,事实上还促使人们积极上交他人遗失的物品,也确实帮不少人找到东西。2003年到现在,服务部接收失物2万件,约75%物归原主。rWP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然而,开张到现在,对“有偿”的争论就没停过,“很多人不理解,有些人在我这里找到失物,一看到我开发票就不高兴,甩手走的有,骂骂咧咧的也有,还有人闹到派出所。我不是公立机构,有成本支出,收费也正常啊。工作强度也大,8年里光名片就发出5万多张,节假日、过年特别忙,我都不记得多少年没过过完整的春节了。”洪国才称,盈利平均每年也就2万-3万元,差不多是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杭州、上海都有人来‘取经’,也开了公司,好像都没做长,有偿失物招领一直很难。”rWP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有偿招领不存法律障碍rWP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这8年里,洪国才不止一次想扩大规模,“当然不是指望丢失的现象增多,而是把平台做大,但得到的支持很少。另一方面,失物招领事关财物,由自己把关更放心,一直不敢招人。”独自苦撑多年后,他发觉这一行需要长久培育,且难以形成规模效应,于是决定歇业。他建议,一个城市应该有失物招领的公共平台。虽然目前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等也有遗失物品存放处,但一般是等失主上门,没人主动找失主,而且信息不共享。洪国才表示,去年警方找过他,提出建立失物招领处的想法,但一直没下文。rWP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认为,有偿招领并不存在法律障碍,“失物招领属民事范围,民事法原则是‘法无禁止即可为’。”他认为,中间人花精力、财力找失物,要合理的酬劳是可以接受的。rWP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在现有价值观念下,用市场手段操作失物招领很难得到认同。” 浙江省社科院调研中心主任杨建华也建议由政府或社会单位来做失物招领工作,“最重要的是信息发布,政府可以动用公共资源建立发布机制,还可以动员公益性机构参与,效果比个人的平台更好。”rWP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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