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消费者杜先生买的五根双汇火腿肠中的一根中发现有“不明物体”后,立刻找到超市,超市的负责人遂联系了双汇集团乐陵总代理潘先生。潘先生说,黑色不明物可能是糊锅底,类似头发茬的黑物可能是猪毛,他答应赔偿杜先生500元并再赠送一箱火腿肠。但杜先生要求赔偿1000元,由于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杜先生向乐陵工商局进行了投诉。YVJ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当天下午,在乐陵工商局见到了杜先生一个月前送来的火腿肠。发现,5根火腿肠已经发霉发臭,都是双汇牌Q趣蘑菇风味香肠,在火腿肠的顶端和表面都有黑色不明物。火腿肠的外包装上印有山东德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以及生产许可证号和生产标准号等相关信息。受理投诉的工作人员称,他们已经先后6次和代理商进行过协调,代理商潘先生答应赔偿杜先生500元。随后,跟随工作人员联系到潘先生。潘先生连忙向杜先生道歉,并解释说由于自己比较忙,所以没有及时赔偿杜先生。经过协调,杜先生接受了潘先生500元和一箱火腿肠的赔偿结果。YVJ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乐陵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接到投诉后最先进行的是协商解决,如果由于一方的过错拒绝赔偿的,需要当事人一方提供购物的发票,能够确定是另一方的责任,工商部门会对同批号的产品进行查封,然后检验,如果能够确定是产品的质量问题,会按照正常的执法程序,要求过错一方进行赔偿。(YVJ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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