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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代职工申报]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qL6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第十一条[个人申报] 以个人身份(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下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当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qL6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个人也可以先通过网上申报,并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提供纸质材料。qL6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第三章 社会保险费缴纳qL6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第十二条[缴纳期限和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缴费后的3个工作日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qL6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一)到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缴纳;qL6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qL6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可以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划缴用人单位及为其职工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qL6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第十三条[单位代缴义务] 用人单位应对其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严格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或拒绝。qL6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扣代缴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代缴,并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收取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qL6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qL6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第十四条[基金账户] 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应当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将收到的基金存入依法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qL6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第十五条[缴费记账]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根据用人单位实际缴纳额(包括用人单位为其职工代扣代缴额)和代扣代缴明细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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