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L6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用人单位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与其签订延期缴费协议。qL6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第二十六条[协议内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延期缴费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qL6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qL6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二)延期的期限和缓缴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的金额;qL6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三)担保方式、担保财产及其评估报告;qL6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四)担保财产抵缴社会保险费的处置方式;qL6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五)其他有利于社会保险费安全征收的事项。qL6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第二十七条[延期缴费期限]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提供担保的用人单位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的,延期缴费期限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qL6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用人单位提供担保并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的,不影响其职工在缓缴期间的社会保险待遇。qL6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第二十八条[担保方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要求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将其所拥有的合法财产作为所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提供担保。qL6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的财产进行审核,确认其符合法律规定且没有权利瑕疵,并对担保财产的价值依法进行评估,使担保财产价值能够抵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qL6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第二十九条[担保财产的处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应当在延期缴费协议中约定,在延期缴费协议期满后,用人单位未能清偿所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的,应当以抵押、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抵缴社会保险费。qL6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第三十条[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和期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扣押、查封、拍卖其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qL6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一)经按第二十三条规定划拨后,用人单位仍未能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不提供担保的;qL6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二)延期缴费协议期满、但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的财产因价值发生变化未能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的。
9/13 首页 上一页 7 8 9 10 11 12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