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家庭在经过审核后,最终符合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XZB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早报记者昨日获悉,符合申请条件的名单都会公开、透明地在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近日,徐汇区、青浦区、闵行区2011年第二批以及崇明县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家庭登录名单已在市房管局网站发布,共有1184户。XZB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昨日下午,上海市房管局官方微博“房可圆”称,经相关区住房保障机构审核通过,符合2011年本市第二批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条件并取得登录证明的申请家庭,青浦区共有55户、崇明县有110户、闵行区有232户、徐汇区有787户,具体名单在房管局网站公示。随后,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上海发布”也发布了这一消息。XZB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早报记者在上海市房管局网站(www.shfg.gov.cn)的“公示公告”栏目中看到,徐汇区、青浦区和闵行区2011年第二批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家庭登录公告,以及崇明县2011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家庭登录公告都已经发布。在已经被公布的1184户申请家庭登录名单,包括“申请人代表”、“登录证明编号”以及“准购房型”等信息。XZB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和售后管理实施细则》,区(县)住房保障机构经复审核查与公示,认定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以户为单位进行登录,并在“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和区(县)指定媒体发布登录公告,向申请人代表或者单身申请人出具申请户登录证明,书面告知街道(乡镇)房管办事处和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并报市住房保障机构备案;认定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向申请人代表或者单身申请人出具复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书面答复,并书面告知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和核对机构。XZB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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