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管理,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促进机会公平。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有效保护合法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nGU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3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随即在官方网站刊发题为“税收工作部分热点问题解答”的新闻稿,阐述其紧盯高收入者个税的一系列举措。nGU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紧盯高收入者个税nGU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据税务总局介绍,近些年,随着税收调节收入分配作用的凸显、税收征管手段的提高,各级税务机关开始逐渐通过紧盯高收入者个税的方式,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管。nGU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去年4月,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明确对高收入者加强个税征管的重点在于抓好其财产转让、股息、红利等非劳动所得和合伙企业股权投资、私募基金、中介机构生产经营所得征管,明确将积极推进个人从事广告演出所得和外籍人员所得税收征管。当年,财产转让个税征收451亿元,增长79.2%。nGU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在紧盯高收入者个税征管的同时,税务部门还强化了高收入者的纳税自行申报。2010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人数为315万人,比2009年度增长17%。nGU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此外,今年,税务总局与国家工商总局就强化股权转让税收征管建立了信息交换机制。nGU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税务总局称,今年,税务机关将根据高收入者人群和所得来源的特点,继续有针对性地完善征管措施,抓好高收入者财产转让、股息、红利等非劳动所得和合伙企业股权投资、私募基金、中介机构生产经营所得征管,推进个人从事广告演出所得和外籍人员所得征管。nGU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值得一提的是,因PE投资企业产生溢价而导致原股东被征税的案例,近期在天津、北京、山东、上海、浙江、贵州等多地频繁出现,在业内引起轩然大波。案例发生地的税务机关多认为,PE溢价入股视同为企业原股东将部分权益转让,因此需缴纳所得税。不过,目前并不清楚,税务总局昨日的解读是否与上述事件有关。
1/3 1 2 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