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网上流传上海5月10日起将调整出租汽车运价的信息,市交通港口局明确表示,该信息纯属误传。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上海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定价格听证程序。2011年7月,上海根据同年6月“调整出租汽车运价和完善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听证会”通过的方案,调整了出租汽车运价,并增设了1元“燃油附加费”,“燃油附加费”的调整周期原则上为一年。近期上海出租汽车运价不作调整。eqt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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