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上海召开贯彻实施《个体工商户条例》座谈会,结合新《条例》实施近一年的情况,听取个体工商户代表、有关政府部门以及社团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副市长姜平出席会议并讲话。HjG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会上,市工商局局长吴振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应鸿庆,市个体劳动者协会会长倪与强及本市部分个体工商户代表作了交流发言。HjG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个体工商户条例》于201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1987年颁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与1987年的《暂行条例》相比,新的《个体工商户条例》体现了三个导向:一是促进健康发展的导向,增加了创业支持、信用建设、金融服务和发展转型四个方面的条款;二是减少限制导向,取消了行业限制、人数限制,取消了管理费,验照不收费,并在部分领域降低了准入门槛;三是依法规范的导向,比如要求建立管理信息系统,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管理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同时,允许个体经营者自愿入会,体现了科学性、灵活性和平等性。HjG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上海个体工商户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目前发展较为稳定,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一支不可或缺的活跃力量。据悉,下一步,上海工商部门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贯彻落实新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切实加强和改进服务管理工作,努力为个体工商户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一是支持个体经济继续发挥满足多层次社会需求的积极作用。二是加强对个体经济的引导、监管和规范。三是支持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四是开展工商所联系指导专业市场个体工商户党建工作。五是积极推动个体劳动者协会改革并进一步发挥作用。HjG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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