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姐通过房产中介,向陈某租借了一套公寓中的一间卧室,并支付了半年房租1万余元。然而,入住后仅2个多月,李小姐收到了房屋产权人的通知,称陈某只是租客,无权转租,要求李小姐立即搬离。付了钱却被赶出房子,李小姐认为房产中介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将对方告上法庭。日前,经黄浦区法院调解,李小姐与房产中介达成协议,中介公司同意退还李小姐中介费665元并赔偿经济损失2335元。irc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去年11月,经过某中介公司的居间介绍,李小姐看中位于徐家汇附近的一套高层住宅中的主卧。合同签订前,李小姐还特意向中介公司询问了房屋的权属情况,并希望能看一下房东的房产证。对此,中介公司一再担保房子没有问题,出租人有权支配这间卧室。李小姐就和“房东”陈某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1年,租金支付方式为“付六押一”。不久,李小姐就分两次将首笔房租、押金、宽带使用费等共计1.33万元支付给了陈某。irc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今年2月,李小姐意外地收到了房子真正房东发来的通知书。通知书称,陈某事实上只是房屋的承租人,要求李小姐在7天内搬离。irc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今年3月,李小姐向法院起诉,要求中介公司返还中介费665元,赔偿房租、押金、宽带费等1万余元。irc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庭审中,中介公司对李小姐陈述的居间经过表示认可,并承认在中介过程中确实存在瑕疵。但中介公司称,未收取过李小姐的租金、押金。最终,经过法院调解,中介公司自愿赔偿李小姐3000元。irc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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