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香园日月光店店长使用手中的经理卡将餐厅已结账单修改为“退单”,一年时间内截留了12万余元。昨天,黄浦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做出一审判决,鉴于被告人俞某某系自首并退赔了全部款项,遂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nuK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28岁的俞某某,案发前担任金萌斗香园(上海)餐饮公司日月光店店长。检方指控其利用担任值班经理管理退单的职务便利,擅自进入该店电脑收银系统,将系统内显示为已买单的消费单修改为退单,并使用“经理卡”完成退单后,将退单的营业款人民币12.2万余元占为己有,用以个人花销。nuK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昨日庭审一开始,俞某某就痛快地当庭认罪。他说,自己是店长,隔天担任值班经理,因此可以拿到“经理卡”,他从2010年9月起开始利用晚上服务员吃饭或者22点以后服务员下班的一段时间进行“退单”。nuK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俞某某承认自己“退单”所得的钱全部用于吃喝玩乐、泡酒吧。直至去年7月18日,他去公司开会被领导找去谈话,方知自己的行为露馅。nuK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昨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俞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可对其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nuK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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