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1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的制定或调整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地今年8月底前出台当地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gzd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通知》明确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现阶段分别按照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10000元确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实行 “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2014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研究生仍执行原收费政策。gzd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今年8月底前出台当地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研究生因故休学、退学、提前结业或经批准转学等,高等学校应根据研究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学习阶段,计退部分学费。gzd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根据《通知》,民办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单位招收研究生的收费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华侨学生来内地(祖国大陆)接受研究生教育,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执行相同的收费政策。gzd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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