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F2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散落在十几米外的肇事警车前保险杠及一具遇难者遗体。孙旭阳 图WF2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记者30日从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委宣传部获悉,29日下午发生在汝南县的警察酒驾致5死3伤一案中,肇事者王银鹏是汝南县公安局梁祝镇派出所所长,事发后已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目前,公安部工作组已抵达当地督察工作。WF2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10月29日14时40分,一辆车牌号为豫Q3517的警车在行至汝南县汽车站东十字路口南侧时,将路边两根照明电线杆撞倒,致4人当场死亡、4人受伤,其中1人在送往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WF2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经查,肇事车辆为汝南县公安局梁祝镇派出所公务用车。据汝南县委宣传部提供的资料显示,肇事者王银鹏事发时为酒后驾驶。汝南县公安机关成立了专案组调查办理该案,并随即将王银鹏刑事拘留,目前,王银鹏已被依法执行逮捕,3名伤者病情稳定。WF2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据悉,王银鹏刚刚从该县王岗派出所所长调任梁祝镇派出所所长。10月21日,当地媒体曾发表题为《记汝南县公安局王岗派出所所长王银鹏追逃事迹》的文章,称时任王岗派出所所长的王银鹏在全国“清网行动”开展后,“把规劝在逃人员作为中心工作,扑下身子真抓实干,用真诚相待、真情付出、真心打动,成功规劝3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文章并称:“王银鹏在汝南县王岗派出所当所长3年,把辖区走访七八遍,这里的群众都认识他,他对每一个在逃人员家里的情况更是了如指掌。”WF2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公安部网站昨日发布消息称,王银鹏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致使多人死伤,造成严重后果,构成严重刑事犯罪,影响极其恶劣。公安部已责成当地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办案。WF2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根据我国《刑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WF2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