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监控探头的路口,八旬老太倒地受伤。老太称,是路过的骑车男子将她撞倒的;而骑车男子坚称,自己没有撞上老太。但令人“生疑”的是:骑车男子还垫付了3000元医药费。LVj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此案历经两年多的审理,近日等来最终判决:骑车男子没有撞击老太。他出于人道主义垫付医药费的救急扶伤行为不能成为撞人的定案依据。LVj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老太如何摔倒“各执一词”LVj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2010年10月5日,82岁的林老太在路上摔倒受伤。事后回忆:当时,她正准备过人行道到对面去,这时一名中年男子骑自行车经过,将她撞倒在地。LVj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骑车男子姓朱,他回忆:自己在距林老太大约50厘米的地方停下了车。“她突然看到我的自行车,可能来不及停下来,就用左手推了一下我车头的篮筐,之后往后退了两步,仰面倒了下去。”LVj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随即,朱先生拨打110报警,民警找到老太的女儿。双方一起到警署,并将老太送到东方医院救治。朱先生垫付了3000元医药费。经诊断,林老太右侧股骨颈骨折。LVj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索赔从23万降至5万未获支持LVj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接下来的事,让朱先生始料未及——他被林老太告上了法庭,并索赔23万多元。LVj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如果不是他撞了我,为何要垫付3000元医药费?这分明是他心虚,先行赔偿的钱。”但除此之外,林老太拿不出什么证据。庭审中,林老太将索赔金额调整为5万余元。朱先生则表示,老太是自己摔倒的。至于3000元医药费,朱先生称是出于人道主义暂时垫付的。LVj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林老太的赔偿请求缺乏事实依据,难以支持。林老太不服向检察院提出抗诉,上海高院指令一中院对案件进行再审。LVj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陈述不合生活常理终败诉LVj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真相到底是什么?LVj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法官注意到,林老太陈述,“有一个男的骑自行车到了我的面前,撞了我的右边”。按常理,如果是左手方向来车,撞击的部位应是林老太的左边而非右边。LVj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检察机关的民事抗诉书中也表明,朱先生已停车等待林老太走过,并未发生骑自行车将她撞倒的事实。最终,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定。LVj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法官点评】LVj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谁救人谁侵权”背离法律价值LVj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当前,社会上的某些人存在着这样的普遍“认识”:“你没撞,为何给钱;给了钱,就证明是你撞的。”这种“经验”是否准确,又能否成为辨别案情的依据?LVj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从法律上讲,救急扶伤并不是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判断是否构成侵权,与是否存在救急扶伤行为之间,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上的联系。如果在认定事实时受到上述所谓的 “经验”影响,不但有违法律规定,也凸显出一些人法律思维的缺陷。LVj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其次,法律具备引导社会的功能。一旦发生损害,应当鼓励在场人员救急扶伤,以减少损害结果。一定意义上说,如果动辄判定“谁救人谁侵权”,显然偏离了法律的基本价值,也与道德规范发生严重冲突。LVj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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