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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共区域的天井,合规吗?Fua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5月5日,澎湃新闻记者来到位于上海市黄浦区茂名南路159弄的阿大住处,在建筑内的天井看到,部分墙砖已被敲掉,露出了内部的水泥墙面,地面上还堆放着不少建筑垃圾和杂物。Fua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这个天井以前我在这里住的时候就自己出钱装修过,现在有地方老化、坏掉了,我想翻新一下,所以4月26日请了施工队来。结果4月27日就来了一批人说不能动工,要走流程,还派了个保安24小时盯着我。”阿大说,现在自己想把现场复原也不行。Fua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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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阿大所住居民楼的天井内水泥墙裸露,地面堆放着建筑垃圾和杂物。澎湃新闻记者 徐祯曜 摄Fua上海之声-美好观察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提到,业主、使用人在装修住宅前,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同时将施工单位、施工期限、装修内容(包括住宅装修设计图、施工方案)等书面材料交于物业服务企业,并为装修施工人员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等手续。此外,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其中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装修垃圾堆放和清运、施工时间等内容。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未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协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照《临时管理规约》或《管理规约》的相关约定,禁止装饰装修施工人员、材料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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